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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March 29, 2007

台灣之音-台灣觀點:「臺灣憲法」與「中華民國第二共和憲法」的選擇意涵(20070329)


各位聽眾您好,這是台灣之音-台灣觀點的播音。這次要為您探討的主題是「臺灣憲法」與「中華民國第二共和憲法」的選擇意涵。


 近日國內知名憲法學者李鴻禧教授公布了一部「臺灣憲法」草案,日前另一批憲法學者亦研擬了一部「中華民國第二共和憲法」草案。使臺灣憲政改造運動在沈寂多時後,又活躍了起來。這兩部看似矛盾對立的憲草,其實提供了臺灣人民兩種選擇的方向,它的核心意義在解決臺灣這個實存的政治共同體,要成為一個正常國家的困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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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廣播節目由央廣播電台:台灣之音-台灣觀點節目提供。您可以在下列網址找到本次播音內容的文字資料。
http://www.rti.org.tw/News/NewsHome.aspx
謝謝您的收聽。

  臺灣是屬於兩千三百萬人的政治共同體,兩千三百萬臺灣人民在這個政治共同體,經營政治生活已經超過了半世紀,但目前仍無法成為國際社會普遍承認的正常國家,兩千三百萬臺灣人民的集體挫折感日益加深,為這個挫折感尋找一個出路,是國家正常化運動的主要動力,這兩部憲草則提供了尋找出路的不同策略選擇。

  臺灣目前的國號是中華民國,中華民國創立於1912 年,是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,創立後立即獲得國際社會普遍的承認。但是到了今天,在臺灣的中華民國,它的國號在國際社會不僅不能改也不能用。「臺灣憲法」草案的策略是,既然「中華民國」不能用,那就改成「臺灣國」,這當然就是法理台獨;「第二共和憲法」草案,認為追求法理台獨的「臺灣憲法」草案,雖然有其理想性,也符合國民制憲權力的天賦人權,但是在現實環境下風險很大,國內共識也尚未形成,因此提出了另一種選擇,保留了「中華民國」國號,不改變它,但必須使它可以用,是屬於一種比較溫和務實的策略。

  所以稱為「中華民國第二共和」,用意在延續1912創立的中華民國,並將其稱為「第一共和」,維持了國家的同一性。但是「第一共和」因為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出現,中央政府只好播遷來台,國家管轄領域僅及於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, 2000年4月國籍法進一步修改在臺灣的兩千三百萬中華民國國民,其子女才能繼受取得中華民國國籍,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據此修改在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,必須依一定的歸化程序,才能取得中華民國國籍。至此中華民國就等於臺灣,這是一種「國家瘦身」,但仍維持了國家的同一性。因此「第二共和憲法」雖亦簡稱臺灣憲法,但這不是法理台獨,是國家瘦身後的憲法。

  對於獨派團體而言,「中華民國第二共和」的提法當然不能接受,但是「第二共和」憲草提出以來,社會上普遍反應良好,兩場憲草研討會藍綠學者專家都積極參與討論,會場中的發言也十分踴躍,只是北京當局仍嚴厲指控這是搞法理台獨。在此奉勸北京當局,如果連溫和務實的「第二共和」路線都走不通,那只有逼使臺灣人民選擇李鴻禧教授的「臺灣憲法」草案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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