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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dnesday, April 18, 2007
台灣觀點:公費辦初選的倡議響(20070418)
各位聽眾您好,這是台灣之音-台灣觀點的播音。這次要為您探討的主題是公費辦初選的倡議
民國九十六年底台灣要進行立法委員改選,九十七年初要舉行總統大選,現在主要的朝野政黨都將舉行黨內初選,希望透過各政黨黨內初選機制,產生代表該黨參選的候選人。政黨提名選舉的候選人,是政黨應盡的義務,以及應該發揮的功能,一個政黨如果在五年之內,沒有提名任何人選參與中央或地方的選舉,該政黨實質上是名存實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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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謝您的收聽。
但是,政黨提名候選人的方式,各國都有不同的爭議,關鍵在於僧多粥少,能夠被提名的人總是少數,因此參與競爭的人,一定會要求提名過程必須公平、公正、公開。但是,過去各政黨的提名,似乎總是取決於黨內少數領導幹部。因此,在提名沒有制度化的時期,每一次各政黨在確定提名人選時,總是攪得天下大亂,甚至於烏煙瘴氣,一片混沌。為了克服提名的一些缺點,各政黨紛紛引進西方先進民主國家的初選制。但以美國為例,各州的初選制度都有不同,有的採取開放式的初選,允許所有選民前去投票;有的採取封閉式的投票,只允許該黨黨員投票。
當然,也有部分採取黨員投票,部分採取幹部投票,再依不同的比例,計算結果,做為提名的依據。台灣各政黨在採取初選制度上,也有一連串演變過程,迄今為止,大體上,主要的朝野政黨,例如國民黨和民進黨,都是兼採黨員投票和民調結果,依各黨內部所定的比例,計算結果,再根據此結果,進行提名。不過,台灣和先進民主國家不同的是,台灣的政黨內部初選,是屬於政黨內部的事務,幾乎完全依賴黨內自訂規則來辦理。
因此,截至目前為止,黨內初選的種種弊病,仍為大家所批評;甚至於黨內初選常常是為特定人士「量身製做」的形式過程,其公平性備受質疑。而且,伴隨著這種黨內初選是各政黨「家務事」的觀念,黨內初選的惡質化現象,層出不窮。最明顯的就是初選中的賄選事件,以及人頭黨員投票所造成的假的選舉結果。但是,社會普遍認為這是各政黨黨內的家務事,除了對各政黨的形象,感覺到越來越差的評價外,如何去改善政黨內部初選,似乎呈現出一種無力的無奈現象。
其實,如果把觀念改變過來,把黨內初選也認為是公共事務,予以立法規範,未嘗不是一個改善初選的途徑。不過,要把黨內初選轉變成公共事務立法管理,前提之一是把各政黨黨內初選做為公費補助的事項。由於花得是納稅人的錢,政府自然可以立法加以管控,舉凡初選舞弊,人頭黨員造假,賄選買票,皆可繩之以法,政黨黨內初選才有可能正常化。黨內初選不健全,又如何能期待真正公職選舉時的健全呢?因此,提倡公費辦理政黨初選的制度可以嘗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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