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知道從何年何月開始,寫歌不寫詞的音樂創作人,向唱片公司投稿,旋律線都要用Flute或 Oboe代表,我想這大慨是偉大的唱片公司挑歌諸公,若不統一規定樂器,也許他們不一定會明白,那一個線條是旋律也說不定。
多年前「韓劇」襲台,台灣也掀起一陣音樂哈韓風,這首「冷冬的風」,是一個詞曲經紀人,希望我能幫他的忙,寫一首在他指定下,類似韓國連續劇主題曲風格的歌,其實我心裡很明白,這位詞曲經紀人,不會真的努力推我的歌,他只是要讓唱片公司知道,他手上也有這樣的「貨」而已。
在人情的壓力下我寫了,通常在你還沒交稿前,詞曲經紀人會一直跟你問安,歌交出去了,他就一段很長時間跟你謝謝再連絡。
在台灣以商業導向的唱片市場裡,有時候音樂詞曲創作人的作品,是事先被限定在一個模子裡,他們規定你的創意,但是下規定的人不一定懂音樂,他們自豪的是懂市場。然而這些宣稱懂市場的專家,經常兩三下就把唱公司虧垮,然後他們再換一家。
其實這首歌,若主旋律樂器若能多變換幾個,也許氣氛會更好,雖然我知道曲子會是被拿去充「貨」用,但至少我在編寫時沒給它偷工減料,只有尾音不夠長懶得再修,因為今天得知這個詞曲經紀人,已經悄悄轉業去了,特此拿出來紀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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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esday, August 26, 20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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